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

我是生命的糧(二)



經文分析:


6: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,還是死了。
這是肉身的死。嗎哪並不能使人免於死亡;但是耶穌這新的嗎哪卻能使人免於屬靈的死亡。

6: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,叫人喫了就不死。
這不得不讓人想到起初在伊甸園中神的吩咐:“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喫,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!(創2:17) "這是何等大的差別,神憐憫我們,當亞當犯罪後罪和死亡進入世界,人類與神隔絕而沒有盼望;但耶穌來到世上是生命的糧,而且叫人吃了就不死。


6: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;人若喫這糧,就必永遠活著。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,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。」
這裡指出耶穌自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,而且現在是聖子耶穌賜人生命的糧。耶穌所賜的是「我的肉」,說明了耶穌道成肉身 的身分。接著說:是「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」,這裡的「為」字可以從獻祭的角度來理解,耶穌是為了世人的罪而獻上自己為祭。


6:52 因此,猶太人彼此爭論說:「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喫呢?」
這裡的爭論已經不是只“議論"而已,而是劇烈的爭論,所使用的是非常強烈的動詞,甚至有暴力的傾向在裡邊。「這個人」等於說「這個傢伙」(見42節),和「怎能」一樣是輕視嘲蔑而且不信的語氣。


6:53 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。
耶穌再次使用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」這嚴肅的話做起頭,表示對當時聽眾的毫不讓步。祂也把51節中「我的肉」換作53節「人子的肉」再次宣告了祂的身分,祂並不是普通的人,而是從天而降的人子。不僅如此,耶穌把吃人肉這可厭的概念還加上喝人血,更是使群情譁然!在舊約聖經中厭禁人喝任何的血(利17:10-14),猶太人是不可能去干犯這律法的。可是耶穌卻斬釘截鐵的說不吃祂的肉、喝祂的血就沒有生命。

6:54 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
  • 在53節使用完否定語氣後,耶穌再一次用肯定語氣強調吃祂的肉、喝祂的血的重要。在這裡的「吃」有咀嚼的意思,就像食草動物的吃。

  • 這裡耶穌談到了永生和末日的復活;不過這裡耶穌的「肉和血」與聖餐中「餅與杯」的關係到底是如何?解經家們有不同的立場。歸納起來基本上有以下幾種觀點:

(一)認為約翰福音6章51-58節的「肉」和「血」明確的是指聖餐,因此具有聖禮的意義。甚至六章27到65節整段經文和1到14節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的神蹟都和聖餐有關。
(二)認為約翰福音6章51-58節的「肉」和「血」以及前面「生命的糧」都是象徵式
和隱喻式的用法;和聖餐沒有直接關係。

  1. 如果如(一)的觀點,「肉和血」就是聖餐中的「餅與杯」,那麼耶穌說「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」的意思也就是說領受聖餐中的「餅與杯」就有永生?!這顯然不符合真理,因為我們知道唯有信耶穌基督才有永生,任何的禮儀和外在的表徵都不能使人得救;領受聖餐當然也不能使人有永生!所以把這裡所說耶穌「肉和血」與聖餐中「餅與杯」直接劃上等號,會有真理上的偏差。
  2. 但若是說如(二)認為「肉」和「血」以及前面「生命的糧」都和聖餐沒有直接關係,好像又有點說不過去。因為當我們讀這一段經文的時候,不由自主地會聯想到聖餐中的「餅與杯」。所以可能以下的第三種觀點才是最中肯的:
(三)認為約翰福音6章51-58節的「肉」和「血」所指的是與主耶穌屬靈的聯合,就喻意而言基督就是「餅與杯」,從屬靈方面來說,祂就在「餅與杯」裡面。當我們領受聖餐的時候就有份於主的苦難,並紀念祂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恩。(在新約對觀福音與哥林多前書之聖餐觀中,共同處有三點:即基督的受苦、與基督的團契、以守聖餐持續為基督作見證。此外,對觀福音以「上帝國的筵席」來表達聖餐之末世性意義,而保羅則是以「等候主的再臨」來表達。馬太及馬可福音強調聖餐乃是為不配的罪人所設立,保羅則是以信徒為聖餐設立之對象。馬太福音特別指出聖餐中赦罪的意義,而保羅則是強調蔑視聖餐,就是蔑視主的救恩。除此之外,保羅還特別強調聖餐中信徒合一團契的意義。)


綜合以上簡單的說,約翰福音中這一段經文雖然沒有直接提到聖餐,卻讓我們看見聖餐的真實意義。

在6:47「…信的人有永生。」6:54「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。」所以吃耶穌的肉、喝耶穌的血表示相信耶穌。

6:55 我的肉真是可喫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
「真是可喫的,真是可喝的」指的是真食物、真飲料。也代表耶穌是真正滿足的來源;認識祂、相信祂讓人的心得到滿足。


6:56 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,我也常在他裏面。
前面54節說吃耶穌的肉、喝耶穌的血表示相信耶穌,現在56節又說「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,我也常在他裏面。」所以相信耶穌的人常在祂裡面,祂也常在信祂的人裡面。這裡的「常在」是「住」的意思,這個字在約翰福音裡共出現了40次,是約翰所強調的一種關係,表達基督與信徒之間持續而奧秘的交通,而且是靠著來往在信徒心中的聖靈而產生(參約14:15-20)

6:57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,我又因父活著;照樣,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。
「永活的父」不僅是生命之源,也是差派聖子耶穌來到世間賜下生命之糧的那一位。耶穌能活著是因「永活的父」的緣故,也是因耶穌與天父保持著親密的關係。父是基督生命的泉源,基督照樣是我們生命的泉源。同樣的道理,「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」吃耶穌的肉表示相信祂、常在祂裡面,耶穌也常在信祂的人裡面。約14:19「因為我活著,你們也要活著」代表相同的觀念,因為生命在基督裡面,耶穌基督是我們盼望的源由。


6:58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。喫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,不像你們的祖宗喫過嗎哪還是死了。」
耶穌再次重複6:49的話來總結這整段的信息:耶穌自己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的糧!
雖然摩西時代也有糧食從天上降下,猶太人的祖先們吃了嗎哪還是死了;但是吃了耶穌這生命之糧的卻永遠活著。當然我們知道耶穌所指的不是長生不老,而是將會有永生並在末日要復活。摩西時代的嗎哪 和道成肉身成為生命之糧的耶穌;「還是死了」與「永遠活著」的對比,是何等的強而有力!只可惜當時的猶太人甚至門徒都並不能明白也不接受這寶貴的真理,如約6:66「從此,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,不再和祂同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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