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

河東?還是河西?



約但河東是“可牧放牲畜之地"(民32:1),也許地廣人稀水草豐美;
約但河東是摩西擊殺巴珊王噩和兩個亞摩利王的地方(申1:4),是以色列人征服外邦揚威之地;
約但河東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所賜給瑪拿西那半支派和流便、迦得二支派的產業(書13:8);

但是約但河東卻從來不是神所應許給以色列人的迦南美地…

當摩西答應兩個半支派的請求時,聖經並沒有記載他曾求問過神…
也許那是神許可的(God’s Permissive Plan),但卻不是神最完美的計劃(God’s Perfect Plan)…

約但河東從來沒有給以色列人帶來真正的祝福,卻只有不斷的麻煩與爭端:

因為約但河東,以色列民族差點兄弟鬩牆(書22:10);
當以色列人不斷犯罪,神的懲罰來到時,也是從約但河東開始:“在那些日子,耶和華纔割裂以色列國,使哈薛攻擊以色列的境界, 乃是約但河東、基列全地…"(王下10:33)

約但河東是路上的美景、是次好的福份;卻使我們分心駐足,因而忽略了神最初且終極的應許和旨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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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想:
人生中有很多的約但河東,我要留在河東嗎?
還是寧願經歷征戰、波折,最後進入約但河西那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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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

因信稱義之後(三)


...續 因信稱義之後(二)...


屬靈真理:

有學者稱羅馬書12章到15章是稱義者的「生活指南」。12章第一節以「所以」開始,表明信徒生活是稱義的結果,也是蒙恩得救的人必有的生活表現。而聖潔生活不單單靠順服命令、遵行律法;卻是經由一個稱義的生命活出來的。而且雖然已經稱義了,但是「信」仍然佔了極重要的地位。正如羅1:17“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"和羅12:3“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…";羅12:6“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…"可見「信」不但是稱義的原因,也是生活行為的基礎[1];因為人有怎樣的信,就有怎樣的生活。羅馬書12:1-2被成為「保羅道德倫理原則」或是「基督教倫理學的基礎」[2];這兩節經文是全部羅馬書12-15章的基石。在十一章末了,保羅指明萬有都是「本於祂、倚靠祂、歸於祂」。神把祂自己的榮耀彰顯,將祂自己的豐富向我們顯明。因此帶出了12 章1節「所以」來:我們也要將神的榮耀,豐富顯出來。我們注意十二章開始的時候,保羅並沒有叫我們在人面前怎樣去活,卻是先告訴我們應當在神面前怎麼作[3];因為與神的關係是一切人際關係的基礎。


保羅勸戒或是命令我們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,是完全因著神的慈悲和恩典。我們只是對於這恩典有所回應罷了,而且這樣的獻上是「理所當然的」,是「合理的」;並沒有任何可誇口的地方。跟著「要獻上」之後,保羅接著就以反面的「不要」來教導我們「不要效法世界」。也就是不要隨著這世代的潮流走,而要從世界分別出來,被神更新改變;進而「要查驗」什麼是神的旨意,過討神喜悅的生活。因為當我們蒙恩得救,稱耶穌基督為主的時候,祂才是我們唯一的主人,討祂的喜悅才是我們人生的目標。


說明了我們在神面前應該有的關係和態度後,進一步從第3節開始教導我們在人面前的態度。羅馬書12章3-8節可說是「肢體生活指南」。因著對人性的了解,知道我們或是過於自傲、或是過於自卑,保羅教導我們在基督裡如何看待自己—「看得合乎中道」。並且和其他弟兄姐妹的關係是「在基督裏成為一身,互相聯絡作肢體」。因為神造各人都不同,且給每個人不同的恩賜彼此建造幫補。有了這樣正確的自我形象,才有可能進一步進入合神心意的事奉。從12章6到8節保羅提到了7種不同的屬靈恩賜;
預言、執事、教導、勸化、施捨、治理、憐憫


若粗分下來,其中預言、教導、勸化可歸類為「話語」性的服事,而執事、施捨、治理、憐憫可以歸為「事務」性的服事。這裡保羅強調的不是恩賜本身,卻是使用恩賜服事的態度。他並沒有比較恩賜的不同和高低,卻一再要求信徒要「按著信心的程度」、「專一」、「誠實」、「殷勤」、「甘心」。因為神是鑑察人心的,祂看重的是我們的內心而不是外在的表現。林後8:12“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,必蒙悅納,乃是照他所有的,並不是照他所無的。"神要的是我們單純事奉祂討祂喜悅,而不容有任何個人野心或目的,更不希望我們因擁有恩賜而自高。(見林前12)。


羅馬書12章1-8節,雖然只有短短的8節經文,卻是我們基督徒因信稱義之後的生活指南;更是我們「成聖」過程中每天都要經歷、儆醒的。「福音」絕對不是僅僅停留在得救、等著上天堂而已;神對我們的心意遠遠超過這些。唯有在生活中可以活出來的信仰和生命,才是真正的信仰。


[1] 《中文聖經註釋─羅馬書》‧周兆真著‧2007年‧基督教文藝出版社‧P396。
[2] 《羅馬人的福音─羅馬書原文詮釋》‧馬有藻著‧2001年‧天恩出版社‧P.326。
[3] 《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─羅馬書講經紀錄》‧王國顯著‧1998年‧恩光出版社‧P.240。

2009年10月23日 星期五

因信稱義之後(二)


... 續 因信稱義之後(一)...


羅12: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: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,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。


「所賜我的恩」指憑著保羅的使徒職分 [1]。這裡四次用同一個字根的「看」字,來表達基督徒應當如何來看自己。「看」本身有「思想」、「判斷」、「評價」、「明瞭」等意思。[2]
「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」這句話,解經家有許多不同的立場。首先『信心』在此處應該不是指得救時的信心;「大小」是名詞,最好的解釋應當是作一個衡量的標準。「信心的大小」可以翻譯為「信心的度量」[3]。呂振中譯本作「信心的分量」。


12: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,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。
12:5 我們這許多人,在基督裏成為一身,互相聯絡作肢體,也是如此。


聖經中曾不只一次的將教會比作身體,基督徒在此身體中互相為肢體,如哥林多前書第十章、十二章;以弗所書第四、第五章等。
「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」這話的意思是說,只要是身上的肢體,都必具有其功用,但各別的功用不盡相同。「互相聯絡作肢體」原文中沒有「聯絡」二字,按原文直譯是,每個肢體是為每個肢體,意即每個肢體是為別的肢體的緣故而存在的。[4]

12: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,各有不同。或說預言,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


「恩賜」是指因恩典而來的特別才幹―是神為著基督身體的需要白白賜給祂子民的。「各有不同」是指性質、功用和程度上的差別。[5]
「預言」可以是關係將來的事,但不是必然的。它雖然指舊約先知們純靈感的預言,亦可以指現今將神所已經啟示之話語予以講解。現代的先知預言是複述基督的信息,就是宣講、闡述已在聖經上啟示的真理。[6]
「程度」這個字在新約中只出現過這一次,基本的意思可能是「比例」或「相似的關係」。按「信心的程度」說預言,是指先知說預言時要按信心的「比例」或者「範圍」,意思是按他從神所領受的,不加多也不減少,完完全全的講出來。[7]「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」呂振中譯本作「或是傳講神言,就該按著信心的程度用那恩賜」。

12:7 或作執事,就當專一執事;或作教導的,就當專一教導;


「執事」是指各種基督徒的服事工作,這裡應該是指比較「實用」的服事[8];如:徒20章,執事參與「管理飯食」的服事。新譯本作「服事人的,就應當照著恩賜去服事」。
這裡的「專一」是中文聖經合和本加上的補字,原文中沒有。NASB的翻譯是”if service, in his serving” :NRSV的翻譯是”ministry, in ministering”。直接翻譯可以是:「作執事的,就讓他服事;作教導的,就讓他教導。」
「教導」是指將神的話語闡釋明白,在弗4章指牧師的事奉。[9]


12:8 或作勸化的,就當專一勸化;施捨的,就當誠實;治理的,就當殷勤;憐憫人的,就當甘心。


「勸化」乃是指將神的真理作鼓勵的應用。呂振中譯本和新譯本都作「勸慰」;包括勸勉、勸戒、安慰、鼓勵的意思。
「施捨」和「分給」是同一個字。新譯本作「把財物分給人」;是樂捐的意思。「誠實」原意是單純[10];有正直、專一、誠懇、純樸、慷慨等意思。「施捨的,就當誠實」是說目的是單單滿足別人的需要,而沒有其他任何附帶的目的。
「治理」是「站在前面的」[11]。呂振中譯本作「督導的」;新譯本作「領導的」。「殷勤」可以翻譯成快快的去做或誠懇地做,呂振中譯本作「熱切」。
「憐憫人的」或作「施憐憫的人」,專指照顧病人、賙濟窮人、關懷老弱者等針對有特別需要的人的服事。「甘心」有樂意的意思,呂振中譯本作「歡悅喜樂」。


[1] 《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─羅馬書註解》‧黃迦勒著‧(網路版)。
[2] 《天道聖經註釋─羅馬書》‧鮑會園著‧1996年‧天道書樓‧P.108。
[3] 《新約希臘文解經—卷五‧羅馬書》‧潘秋松編譯‧1990年‧活泉出版社‧P.282。
[4] 《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─羅馬書註解》‧黃迦勒著‧(網路版)。
[5] 《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─羅馬書註解》‧黃迦勒著‧(網路版)。
[6] 《活石新約聖經註釋─羅馬書》‧(網路版)。
[7] 《天道聖經註釋─羅馬書》‧鮑會園著‧1996年‧天道書樓‧P.111。
[8] 《天道聖經註釋─羅馬書》‧鮑會園著‧1996年‧天道書樓‧P.112。
[9] 《羅馬人的福音─羅馬書原文詮釋》‧馬有藻著‧2001年‧天恩出版社‧P.338。
[10] 《羅馬人的福音─羅馬書原文詮釋》‧馬有藻著‧2001年‧天恩出版社‧P.339。
[11] 《新約希臘文解經—卷五‧羅馬書》‧潘秋松編譯‧1990年‧活泉出版社‧P.284。

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

因信稱義之後(一)


前言:


「羅馬書」這卷書在基督教歷史當中的地位是眾所皆知的,例如:奧古斯丁在其懺悔錄中提到羅馬書對他生命改變的重要;對於馬丁路德來說,羅馬書是聖經中的聖經,也是他整個改教運動的理論基礎;約翰衛斯理也承認聽了馬丁路德的羅馬書序言,靈命得到復興。[1]

和其他的書信一樣,保羅在羅馬書當中先闡明教義,再加上生活中的應用。在羅馬書1-11章中,保羅先用直說語氣說明客觀的事實:那就是我們已經蒙神的恩典,因著信在基督裡稱義了。接著從12章開始,保羅開始以命令的語氣教導我們因信稱義之後當如何。當中充滿了「你們要…」、「就當…」、「不要…」、「乃要…」等等的詞句。保羅不斷用正面和反面的教導,吩咐信徒們在生活中活出「因信稱義」的生命來。

本文將針對羅馬書12章1-8節,討論因信稱義之後的生活。先分析經文本身的意義,並將其屬靈意義作進一步的探討。

經文分析:

12:1 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

『所以』是根據羅馬書前面11章所述的真理自然得出後面的結論。「勸」是現在式,主動、直說語氣的第一人稱單數動詞。意思是要求,其方式可以是勸告、懇求、安慰、指導等等。

「慈悲」是陽性複數名詞,意思是同情、憐憫、慈悲。「慈悲」在新約中的用法經常是多數,指許多憐憫、多種恩慈。而神的慈悲是在基督裏彰顯出來的。[2]

「身體」是中性複數名詞,這裡是指人的身體,代表整個身體、整個人而言。當時希臘文化認為身體是污穢邪惡的,保羅在這裡卻特意要打破這種觀念,要信徒把身體獻給神。

「祭」是犧牲、祭物的意思。前面的身體是複數,但這裡的祭物卻是單數名詞,表示是一次的獻上卻是整個的身體。[3] 這裡用『活祭』意指活著的祭物,它表明了新約的獻祭和舊約的獻祭不同:舊約裏的祭物,都是先殺死後才獻上給神,是死的祭物,但新約所獻的乃是活的。

這裡用三個平行的形容詞「活」,「聖潔的」,「神所喜悅的」來形容「祭」。

「事奉」是陰性單數名詞,事奉,敬拜的意思,特別是指履行宗教禮儀職責。“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”這段經文在新國際譯本譯作「屬靈的敬拜」;美國修訂本作「屬靈的事奉」;呂振中譯本作「心神的事奉」;新譯本作「這是你們理所當然的事奉」;思高本作「合理的敬禮」。[4]


12: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
「效法」原文的意思,是『同形於』、『同化於』[5],意思是使某人的的思想或是特質與另一個人的作風一致;但卻是短暫的、會改變的和不穩定的。

「世界」應指一段漫長的時間,這裡應該翻譯成「世代」較為正確,「這個世代」強調與將來的世代有所不同[6]。“不要效法這個世界"就是不要跟從這世代被這個世界所同化;也可以翻譯為「不要把自己變成這世代的樣子」。

「更新」乃是指質素和本性方面的新 [7]。當基督進入一個人的生命中,他將會被神所更新。

「變化」是以神為主詞的被動語態,另外兩處都是用在耶穌登山變像(太17:2;可9:2)[8]。這裡是指「要讓你們自己繼續不斷被神改變」,是由內而外、裡外相符的改變。這樣的改變不是人憑自己的力量可以作成的,乃是神在人裏面的工作。[9]

「察驗」意思是試驗、證實、認可或認定是有價值的。[10]“使你們可以察驗"是一個表達目的的句子,指用聖經的真理,來對證我們心靈中所受的感動,是否是神的旨意。這裡用了三個形容詞「善良」、「純全」、「可喜悅」來形容「神的旨意」。


[1] 《中文聖經註釋─羅馬書》‧周兆真著‧2007年‧基督教文藝出版社‧P1。
[2] 《天道聖經註釋─羅馬書》‧鮑會園著‧1996年‧天道書樓‧P.99。
[3] 《羅馬人的福音─羅馬書原文詮釋》‧馬有藻著‧2001年‧天恩出版社‧P.328。
[4] 《天道聖經註釋─羅馬書》‧鮑會園著‧1996年‧天道書樓‧P.102。
[5] 《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─羅馬書註解》‧黃迦勒著‧(網路版)。
[6] 《羅馬書註釋—卷肆》‧馮蔭坤著‧2003年‧校園出版社‧P.58。
[7] 《每日研經叢書—羅馬書註釋》‧巴克萊著‧1981年‧基督教文藝出版社‧P.187。
[8] 《羅馬人的福音─羅馬書原文詮釋》‧馬有藻著‧2001年‧天恩出版社‧P.331。
[9] 《羅馬書註釋—卷肆》‧馮蔭坤著‧2003年‧校園出版社‧P.65。
[10] 《新約希臘文解經—卷五‧羅馬書》‧潘秋松編譯‧1990年‧活泉出版社‧P.281。

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

約櫃 — 神的同在與榮耀(四)

...續 約櫃 — 神的同在與榮耀(三)

約櫃與神的百姓:

聖經中有關耶和華約櫃的記載並不很多;但是只要它一出現就顯出很大的影響力。

一、約櫃在百姓營中
當以色列民紮營的時候,約櫃的會幕是放在營的正中央,十二個支派是圍繞著約櫃的會幕安營,「以色列人要各歸自己的纛下,在本族的旗號那裡,對著會幕的四圍安營。(民2:2)」這陣營象徵著神住在祂子民中間,神子民的生活也以祂為中心。這也是聖城的模式,是神永恆的計畫。

二、約櫃在前頭引路
約櫃和會幕裡面其它物件不一樣的地方,就是那兩枝槓是要永遠的穿在金環裡面,不可以拔出來。就是隨時神命令要走,隨時抬了就可以走。在曠野,約櫃是一直陪伴著他們,最後摩西對他們說:「你走這大曠野,祂都知道了。這四十年,耶和華你的神常與你同在,故此你一無所缺。(申2:7)」所以約櫃對我們的意義是,神一直是與我們同在的。耶穌的名稱為以馬內利,是要陪我們走過這一生、常與我們同在的神。


當以色列人離開耶和華的山,往前行了三天的路程,耶和華的約櫃在前頭行了三天的路程,為他們尋找安歇的地方。(民10:33)接下去的經文強調了上帝與約櫃的密切關係:
「約櫃前行的時候,摩西就說:『耶和華阿,求你興起,願你的仇敵四散,願恨你的人從你面前逃跑。』約櫃停住的時候,他就說:『耶和華阿,求你回到以色列的千萬人中。』」(民10:35-36)

摩西死後神要約書亞,帶領以色列百姓過約旦河,進入應許之地。約書亞吩咐百姓要跟著約櫃走,「你們看見耶和華你們神的約櫃,又見祭司利未人抬著,就要離開所住的地方,跟著約櫃去。」(書3:3) 他就請祭司扛著約櫃,「他們到了約但河,腳一入水(原來約但河水在收割的日子漲過兩岸),那從上往下流的水便在極遠之地、撒拉但旁的亞當城那裡停住,立起成壘;那往亞拉巴的海,就是鹽海,下流的水全然斷絕。於是百姓在耶利哥的對面過去了。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在約但河中的乾地上站定,以色列眾人都從乾地上過去,直到國民盡都過了約但河。」(書3:15~17)祭司一直站在約旦河底,一直到大家全都過了岸,祭司才離開約旦河,祭司的腳一離開河水,上游的約旦河水就又流回來了。

三、約櫃帶領百姓征戰
進入迦南地後,以色列民遇到的第一座城,就是耶利哥城。耶利哥城很堅固,城牆很厚很高,約書亞吩咐百姓「七個祭司要拿七個羊角走在約櫃前。到第七日,你們要繞城七次,祭司也要吹角。他們吹的角聲拖長,你們聽見角聲,眾百姓要大聲呼喊,城牆就必塌陷,各人都要往前直上」(書6:4~5),結果那座城的城牆就真的倒塌,他們就這樣攻下該城,得取了耶利哥。

四、約櫃與百姓分離

當約櫃進入耶利哥城後,聖經未再提及約櫃放置的地方,一直到士師統治的時代,士師以利把約櫃帶到示羅。當仇敵非利士人來攻打以色列民,交戰的結果,以色列人失敗了。他們說,這是因為神沒有在我們中間,若是神在我們中間,我們就能戰勝仇敵。所以他們把約櫃從示羅的帳幕運到戰場來。當約櫃運到以色列營時,百姓大聲歡呼說,神已經來到我們中間了,我們定能得勝。但是這一仗以色列人不但大敗,連約櫃也被擄去。「神的約櫃被擄去,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、非尼哈也都被殺了。」(撒上4:11)對以色列民來說,神的榮耀離開了!「榮耀離開以色列,因為神的約櫃被擄去了。(撒上4:22)」[1]當時的以色列人是迷信而不是信心,他們以為把約櫃運來就可以得勝,沒有想到神已經與他們分開。因為神不滿意他們的屬靈光景,祂寧可讓祂的約櫃被擄,而不願意用櫃來保護祂的百姓。

可是接下去的故事,卻讓我們看到先前任憑以色列民打敗仗的神,卻在外邦假神的大袞廟裡展現了祂的權能。非利士人把擄獲了的約櫃抬到亞實突,並且放到他們的大袞廟裡。到了晚上大袞就滾下來了,約櫃就在它的前面,它的臉朝地好像在拜約櫃一樣,「次日清早,亞實突人起來,見大袞仆倒在耶和華的約櫃前,臉伏於地,就把大袞仍立在原處。」(撒上5:3~4)哪裡知道,第二天,不只滾下來,連頭和手都摔斷了,後來非利士人開始長痔瘡。(中文聖經翻譯為痔瘡,英文聖經有的翻譯為腫瘤。)最後他們的首領商量後決定使用牛車連同賠罪禮把約櫃送回,「把耶和華的約櫃放在車上,將所獻賠罪的金物裝在匣子裡,放在櫃旁,將櫃送去。」(撒上6:8)

但是以色列人對於約櫃卻根本不去過問,掃羅做王達四十年,從來不在約櫃前求問耶和華。直到大衛的時候,大衛因為愛慕神,才把約櫃運到大衛城裡,放在大衛的帳棚中。當大衛正將約櫃運回耶路撒冷途中,烏撒因任意伸手扶住搖搖欲墜的約櫃,而遭擊殺(撒下六)。後來以色列亡國被擄後,約櫃就從歷史中消失。


關於約櫃的存在價值,神曾藉著耶利米預言,將來以色列國復興之後,他們便不再需要它了。祂說:「當那些日子,人必不再提說耶和華的約櫃,不追想,不記念,不覺缺少,也不再製造。那時,人必稱耶路撒冷為耶和華的寶座;萬國必到耶路撒冷,在耶和華立名的地方聚集…(耶3:16-17)」因為當最後主耶穌再次降臨,被稱為「耶和華的寶座」之耶路撒冷,乃是約翰在異象中所看見,由神那裏從天而降的聖城新耶路撒冷(啟21:2)。

結論:

在舊約時代,約櫃是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的標記。但在新約時代,主耶穌降生為人道成肉身,祂的名要被稱為「以馬內利」─神與我們同在。有神與我們同在的實質,比擁有神與以色列人同在之標記的約櫃更為寶貴。

在舊約時代,聖殿是約櫃的「安息之所」(詩132:5~8)。大衛之所以為了建造神的殿而盡心盡力,除了預備各種材料之外,又將他自己積蓄的金銀獻上,就是要安放神的約櫃。「…也當起來建造耶和華神的聖所,好將耶和華的約櫃和供奉神的聖器皿都搬進為耶和華名建造的殿裏。(代上22:18)」在新約時代,主耶穌的身體就是聖殿(約2:19~22),無形的約櫃存放在祂裏頭。不但如此,連教會也是神的殿,是祂的靈所充滿的,無形的約櫃既然存放在主耶穌裏頭,也必存放在教會裏頭。

「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。…有金香爐,有包金的約櫃,櫃裏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,並兩塊約版;…這些事,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,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,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。(來9:1-10)」神藉著摩西所頒布禮拜的條例,以及神吩咐摩西所造的帳幕,包括約櫃……等,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。等到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成全律法,實現神救贖人類的計畫之後便畫下句點了。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結者,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,而不在乎遵行律法。總而言之,律法上的一切條例,都是有「時限」的;同理,約櫃的存在價值也不是永恆的。

約櫃在舊約時代見證著神的同在與榮耀,如今我們有主耶穌永遠與我們同在是何等的寶貴!以色列民當初怎樣跟隨約櫃,今日我們也應當怎樣的效法跟隨耶穌基督的腳蹤行!

[1]【神同在】—國際聖經百科全書‧P.51‧漢語聖經協會‧2003。

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

長鼻子的神 ?!


原來「不輕易發怒」的希伯來文就是「長鼻子」...


鼻子長了,氣自然就出來的慢,其實挺有道理的!

奇怪不論中外,發怒都和鼻子 有關。

心中老大不滿會「哼」他一聲,憋著氣也會呼吸急促;深吸一口氣自然平和多了...

只是以前一想到長鼻子就想到說了謊的小木偶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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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想...

我的鼻子想必太短了...
那裡去找「鼻子增長器」呢 ? ? ?


約櫃 — 神的同在與榮耀(三)

...續 約櫃—神的同在與榮耀(二)

約櫃的屬靈意義:

約櫃是至聖所中唯一的器具,也是整個會幕的靈魂[1]。神的榮耀就住在這約櫃上。神是藉約櫃上的施恩座向以色列人說話,因此約櫃是代表神的同在。是神住在人中間。神同祂子民的關係完全根據約櫃,在舊約時代,神藉著約櫃帶領以色列人經過曠野,渡過約但河,戰勝迦南七族。所以約櫃是以色列人的中心![2] 許多解經家都同意,約櫃其實預表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。

首先從約櫃的建造中,我們可以看出一些屬靈的意義。約櫃主要分成兩個部分:

一、頭一部分是一個木箱子,裏外包上精金,四圍鑲上金牙邊,連安在櫃腳的四個環子,也要用金子鑄造。兩根杠是用來抬櫃的,也是以皂莢木製成,用金包裹,並須經常各穿在長方櫃側的兩環之間,不可抽出。皂莢木是一種很堅固的木,代表著基督的人性;包精金則預表基督的神性,耶穌基督既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。

關於約櫃裡面所放的東西,新舊約聖經中有不同的記載:

從來9:4—「有包金的約櫃,櫃裏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,並兩塊約版。」顯示約櫃中有「法版」、「盛嗎哪的金罐」和「亞倫發過芽的杖」三樣東西。但是根據出25:16「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。」和出40:20「又把法版放在櫃裏…」,當初約櫃建造時唯一確定放在裡面的東西,是只有石法版。嗎哪罐應該是放在法櫃前 見出16:33~34「摩西對亞倫說:你拿一個罐子,盛一滿俄梅珥嗎哪,存在耶和華面前,要留到世世代代。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,亞倫就怎麼行,把嗎哪放在法櫃前存留。」同樣的,亞倫的杖應該也只是放在法櫃前;見民17:10「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,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。」不過不論是在約櫃內還是約櫃前,這三樣東西都有著豐富的屬靈意義:
  • 法版:當摩西在西乃山上領受法版時,以色列人卻在山下做了一頭金牛犢來拜。以色列民雖然毀約,神卻永不改變祂所立的約。出31章神對摩西說:你做兩塊法版再到山上來,我用指頭把十誠寫在石版上;摩西第二次領受了法版。這兩片法版上所刻的是神親自頒布的律法,也是神和人立約的見證。這兩片法版永遠放在約櫃中,見證神,也提醒百姓永遠沒有辦法靠著自己遵行律法;這律法直到耶穌基督降世才得到成全。

  • 盛嗎哪的金罐:出16:35記載「以色列人喫嗎哪共四十年,直到進了有人居住之地,就是迦南的境界。」在以色列人繞行曠野的四十年歲月中,神天天降下嗎哪餵養祂的百姓。嗎哪代表著神信實的供應,而耶穌說「我就是生命的糧。(約6:48)」,唯有耶穌自己才能滿足人們真正的需要。

  • 亞倫發過芽的杖:不僅紀念神使杏枝一夜間發芽、開花、結果的神蹟,更代表神的揀選和堅立;同時也預表著耶穌基督的復活。

二、約櫃的另外一部分就是施恩座,施恩座是一塊精金打造的版,長二肘半、寬一肘半,正好可放進約櫃頂端。施恩座兩頭置放兩個基路伯,兩者不可分開,且與施恩座連成一塊。他們高張翅膀,遮掩施恩座。臉對著臉,向下凝望著施恩座,是遮蓋約櫃的。

施恩座此一詞更含有贖罪之意,在利未記十六章中,詳細記載有關贖罪日之事,而首先就是提到施恩座。在施恩座前,罪人才得與神和好。「施恩座」亦可譯為「蔽罪座」或「贖罪座」,這個字在羅馬書三25節譯為「挽回祭」,可見其總意顯明主耶穌是我們的蔽罪座,在他的寶血遮蓋之下,替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他完全作了我們贖罪的挽回祭。因耶穌十字架上的死,使隔開施恩座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,我們便可以坦然無懼地隨時來到施恩座前,得著赦罪、領受恩典、享受豐盛(來4:16)。
施恩座是神彰顯救恩並住在人中間的寶座,出25:22「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,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,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。」神是從施恩座向人說話,而不是在約櫃裡向人說話;施恩座是在約櫃的上面而不是在約櫃的下面。這些安排都向我們顯明:神的恩典大過我們的過犯。[3] 約櫃內的法版代表神的律法,也提醒我們的罪,羅3:20「…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但是神在施恩座上向我們顯出祂的慈愛、憐憫和赦罪的恩典,也使我們倍得安慰。

[1]【神人之約—摩西五經】‧陳希曾著‧P.49‧希望書房‧2005。
[2]【約櫃】‧江守道著‧一九八七年香港特別聚會信息。
[3]【舊約啟示的軌跡—立約的神】‧汪川生著‧P.166‧門訓出版社‧2001。

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

約櫃 — 神的同在與榮耀(二)




... 續約櫃 — 神的同在與榮耀(一)

出25:8「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」,這裡的「住」是「停駐」或是「住帳棚」的意思。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神說要住在「他們中間」而不是住在「會幕中」。表示強調神的臨在性,正如耶和華神的榮耀停在西奈山,而不是住在西奈山。[1]

出25:9的「帳幕」也就是「會幕」(聖經新譯本翻譯成會幕,但和合本及呂振中譯本翻譯成帳幕。)這個字希伯來文聖經在出埃及記中共用了四個不同的詞,但中文譯本不易區分。這四個詞分別是:

一、帳幕(或帳棚):如同神子民在地上都住在帳棚中,祂也與他們認同。如同神對大衛所說:「自從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直到今日、我未曾住過殿宇、常在會幕和帳幕中行走。(撒下7:6)」因此會幕又稱做「耶和華的帳幕」(王上2:28),或簡稱做「這帳幕」。

二、居所:會幕是神在人間暫時的居所。約翰福音1:14「道成了肉身、住在我們中間…」的「住」就是同樣的意思。

三、聖所:見出25:8。這裡的「聖」,基本是「分別」的意思,說明這建築是分別為聖給神的。會幕裡分為「聖所」和「至聖所」兩個部分,也強調神的聖潔,因此至聖所只有大祭司一年一度在贖罪日那天才可以進入。

四、會幕:是神和祂的僕人相會的帳幕、啟示的所在,是會幕最重要的功能。[2]
出25:16的「法版」原意是「見證」,在申9:9翻譯做「約版」。神與以色列民立約的見證就是法版,將這兩片法版放在約櫃內見證神與人所立之約。摩西在臨終前吩咐利未人將律法書抄寫一份,放在約櫃旁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(見申31:26)。這樣是雙重的見證,在約櫃裡的法版是見證神不改變的慈愛,因為這法版是神吩咐再造的;另一方面在約櫃旁的律法書見證以色列民背約遭神刑罰。神的慈愛與公義永遠共存。

出25:17的「施恩座(施恩:或作蔽罪」,是神顯現的地方,也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。「施恩座」的原意是「贖罪」或「遮蓋」,因此呂振中譯本翻譯為「除罪蓋」。到了新約羅馬書3:25的「挽回祭」用的也是同樣的一個字。

出25:19的「基路伯」是天使,有四個臉面:獅、鷹、牛、人,象徵是所有活物中最珍貴的。


[1]【出埃及記—卷下】‧天道聖經註釋‧賴建國著‧P.243‧天道書樓‧2004。
[2]【出埃及記—卷下】‧天道聖經註釋‧賴建國著‧P.245‧天道書樓‧2004。

2009年10月18日 星期日

約櫃 — 神的同在與榮耀(一)


前言:

在聖經裡很少物件有像會幕及其器具佔了那麼多篇章,記載得那麼仔細,且是重覆又重覆地寫清楚。神三番四次鄭重地提醒摩西,建造會幕必須照著祂所指示的樣式。很明顯,會幕的樣式本身就是一個表記,其中蘊藏極豐富的屬靈意義和教訓。會幕可說是神永遠計劃的啟示,又是關乎基督自己和祂救贖工作的預表。從永遠到永遠,神的心意是要與人同住。神藉著會幕住在以色列人中間,會幕之後是聖殿,聖殿之後是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。[1]


在出埃及記24章裡,神呼召摩西、約書亞和七十長老上山到祂那裡,二十五章剛好相反,神要住到人中間來。兩方面的起源都是從神自己開始,是神主動要人住到祂那裡,也是神要到人的中間來;人到祂那裡去,就是神願意把祂賞賜給人,讓人享用祂的所有。神住到人的中間來,就是說神來親近人,叫人得著神。[2]


神要摩西建造會幕最主要的原因乃是神要與人同住(出25:8)。這個啟示在創世記就開始了,神與以撒立約的時候特別強調「…我與你同在,要賜福給你…(創26:24)」。祂與雅各立約的時候同樣強調「我也與你同在。…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(創28:15)」[3]。另外「…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,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為要住在他們中間 (出29:45-46)」神再次明文指出祂拯救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正是為要住在他們中間。[4]


在整個會幕建造中首先提到的,也是最重要的器具就是約櫃。約櫃也是神住在人中間的象徵與見證,本文將討論約櫃的建造、它的屬靈意義和約櫃與神百姓的關係;最後將討論約櫃今日對我們的意義。

約櫃的建造:


神對於建造會幕中約櫃的藍圖,主要記載在出埃及記25章8到22節:
25:8 又當為我造聖所,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。
25:9 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。」
25:10 「要用皂莢木做一櫃,長二肘半,寬一肘半,高一肘半。
25:11 要裏外包上精金,四圍鑲上金牙邊。
25:12 也要鑄四個金環,安在櫃的四腳上;這邊兩環,那邊兩環。
25:13 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槓,用金包裹。
25:14 要把槓穿在櫃旁的環內,以便抬櫃。
25:15 這槓要常在櫃的環內,不可抽出來。
25:16 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。
25:17 要用精金做施恩座(施恩:或作蔽罪;下同),長二肘半,寬一肘半。
25:18 要用金子錘出兩個既來,安在施恩座的兩頭。
25:19 這頭做一個基路伯,那頭做一個基路伯,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,在施恩座的兩頭。
25:20 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,遮掩施恩座。基路伯要臉對臉,朝著施恩座。
25:21 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,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。
25:22 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,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,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。」



[1]【容我的百姓去(出埃及記導讀)】‧狄惠榮著‧《香港神的教會》資料庫。
[2]【容我的百姓去—出埃及記講經紀錄(下)】‧王國顯著‧天糧書室‧1997。
[3]【舊約啟示的軌跡—立約的神】‧汪川生著‧P.172‧門訓出版社‧2001。
[4]【神同在】—國際聖經百科全書‧P.26‧漢語聖經協會‧2003。

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

You raise me up: To more than I can be...


又在PBS上聽到了這首歌...

You raise me up, so I can stand on mountains;
You raise me up, to walk on stormy seas;
I am strong, when I am on your shoulders;
You raise me up: To more than I can be.

女兒小的時候, 每次聽到這首歌, 都會一面唱一面爬上沙發背坐到我的肩膀上, 夾著我的腦袋, 臭腳丫放在我肚子上...

她說因為這樣她才strong...

這首歌的原創雖然不是Christian, 卻常讓我想起主...
真的, 唯有神將我們救拔出來、建造、堅立...
到一個我們從未想過的高度;超過我們的全部...

When I am down and, oh my soul, so weary;
When troubles come and my heart burdened be;
Then, I am still and wait here in the silence,
Until you come and sit awhile with me.

You raise me up, so I can stand on mountains;
You raise me up, to walk on stormy seas;
I am strong, when I am on your shoulders;
You raise me up: To more than I can be.

There is no life - no life without its hunger;
Each restless heart beats so imperfectly;
But when you come and I am filled with wonder,
Sometimes, I think I glimpse eternity.

You raise me up, so I can stand on mountains;
You raise me up, to walk on stormy seas;
I am strong, when I am on your shoulders;
You raise me up: To more than I can be.

基督徒的版本: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Th9Y_cg7ep0

Celtic Woman 的版本: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faKFcfytlxU&feature=related

Enjoy...

我是生命的糧(三)


屬靈真理:

在約翰福音第六章這整大段耶穌的言論的記載中,其實耶穌在企圖將有關祂自己的兩個奧秘啟示出來:祂身份的奧秘和祂來到世界上目的的奧秘;這兩個奧秘也是我們所信仰真理的核心。那就是「道成肉身」的奧秘和「十字架」的奧秘,耶穌的身份是道成肉身神的兒子,而祂來到世上目的是在十字架上流血捨身完成救恩。因為耶穌的道成肉身,祂是天上降下的生命之糧。因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流血捨身,我們才能真正吃祂的肉、喝祂的血而得到永生。

本文的題目是「生命的糧」,這也是整段聖經主耶穌的教導的主題。耶穌自己宣告說:「我就是生命的糧。(約6:35)」,因為父神差派耶穌降世是為了將永生賜給世人,而不是將必朽壞的食物賜給人。耶穌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後,特意將這重要的真理向眾人宣告。人當然必須吃食物才能夠維持肉身的生命;照樣人必須吃神所賜的天糧,才能得到永生。「吃」和「喝」本是猶太人常用的辭彙,拉比常將律法稱為他們的麵包,吃了就代表接受和遵行的意思。耶穌在這裡用「吃」和「喝」的字眼,同時也表達了這些動作都必須是個人自己的行動,就和吃飯喝水一樣是不可能由別人替代的。我們和神之間的關係和信心也絕對是個人的,別人無法取代的。

當時在迦百農許多跟隨耶穌的猶太人,其實也和今日的我們沒有多大的差別,都有著以下的特性:
1. 追求物質:他們以追求眼前的利益為人生目標,對於永恆的價值和屬靈的事物沒有什麼興趣。他們可能有宗教信仰,但是所看重的是利用神得到今世的好處,而不是真心愛神。
2. 要求神蹟:他們「看見才信」,卻不知神和祂許多榮耀的作為是要「信了才見」的。他們不知道「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,乃是顧念所不見的;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,所不見的是永遠的。(林後4:18)」耶穌在世上的確行過許多的神蹟,但這一切的神蹟只是手段,而不是目的。行神蹟的目的是要人認識這位道成肉身的神子,並且相信祂。

從整個故事我們更可以看出群眾和耶穌之間強烈的對比,第一個對比是當時猶太人「錯誤的彌賽亞觀念」,把那至高的神貶為僅僅是供應物質需要的阿拉丁裡的神燈。真實的彌賽亞觀念是知道祂先處理屬靈的問題,然後才處理物質的問題。另外一個對比就是:群眾和耶穌基督對於「生命」的理解不同。其實群眾的問題是什麼?是生命。基督的使命是什麼呢?也是生命。群眾需要生命,耶穌基督就在他們中間給他們生命。但是發現原來群眾認為吃飽了,就可以活著、生命就來了。他們對於永恆的、屬靈的事物根本沒有胃口。耶穌基督來了是要叫人的生命(約10:10),祂教導人們不要為那必朽壞的食物勞力(約6:27),要為那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物勞力,因為那才能摸著生命最深處的需要。

另外,約翰福音6章35-58節這整段經文中,也給了跟隨耶穌的人三大寶貴的應許:

1. 他們的保障 (36-40節)
他們是父「賜給」子的(37,39節),申明了父神的主權和擁有權。當父把他的子民賜給聖子耶穌後,子就負起保守和保護這些人的責任;除了在今生的保守之外,還包括了在末日的復活。這與神同在的永恆生命,已經在耶穌裡賜給了相信的人。

2. 他們的命運 (41-51節)
「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。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,就到我這裏來。」他們可以藉著耶穌蒙神教訓、被神光照,因而認識父神,並且坦然無懼地到神面前,與神重建那破裂隔絕的關係。並且可以吃耶穌所賜下的天糧,因而「永遠活著」。

3. 他們的身分 (52-58節)
耶穌進一步地應許屬神的子民「與神契合」那奧秘且榮耀的身分。人需要藉著信靠耶穌,來個別領受祂在十字架上的捨身與流血;這種領受就像人的進食(吃祂的肉、喝祂的血)。這份信靠帶來基督與門徒的「契合」,「…常在我裏面,我也常在他裏面。(56節)」道成肉身且以馬內利的神,藉此把救恩帶給凡信靠祂的人。

這段經文對我來說最深刻的反思就是:我們這些神的僕人,所傳的到底是什麼樣的福音?是吃餅得飽足的看得見的廉價福音;還是那「生命的糧」—把人帶到神面前得永恆生命的福音?我在教會傳福音、服事、教導多年,常常會有一個感觸,就是為什麼那麼多的人嚐過主恩的滋味,卻無法在天路的旅程上留下來?!為什麼人們作見證時,感恩的大多是神的作為和賞賜;卻很少有人提到神自己?!有沒有可能他們所吃到的只是那會朽壞、而且至終「還是死了」的嗎哪;而不是那讓人永遠活著的「生命之糧」?當許多人說:「耶穌會解決你人生所有的問題!」的時候,我們的反應是什麼呢?難道耶穌真的到世上來,僅僅是為了行神蹟、醫病、趕鬼、滿足人當時的需要嗎?斷乎不是!否則約翰福音第六章就只需要紀錄五餅二魚的神蹟,停在第15節就夠了;以下整段「生命之糧」的講述都是多餘的!神蹟乃是「神的記號」,神藉著那看得見的記號,來叫我們「看見」那看不見的真理。當我們仔細觀察後會發現:每次耶穌行神蹟之後,常常接下來就是引出重要的屬靈教導;神蹟本身只是手段,而絕不是最終目的。耶穌行了五餅二魚讓五千人吃飽的神蹟,真正目的是要帶出祂是「生命之糧」的重要真理。只可惜常常我們注意力的焦點只停留在約翰福音1到15節,卻忽略了那從天上降下、讓人吃了喝了永遠不餓也不渴的真糧。就如聖詩的歌詞:

前所要是祝福,今所要是主;前所憑是感覺,今靠主言語;
前所要是恩賜,今要賜恩主;前我尋求醫治,今要主自己。


我盼望可以從自己開始,也把這樣的真理教導弟兄姊妹:常常吃人子的肉、喝人子的血,並住在主裡面,與祂有生命的連結。把目光的焦點從主所行的神蹟轉移到行神蹟的主。讓耶穌自己成為生命中唯一平安、喜樂與滿足的泉源!

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

你(妳)推了沒? 你(妳)噗了沒? 你(妳)死了沒?



現在已經沒有人會問: “你e了沒?"畢竟那是上個世紀的用語了…

所以, 你應該是:

推手(Tweeter), 或是噗客(Plurk);
亦或是不怕死也不怕多打字的“非死不可(Facebook)"忠貞黨員…

也許你發現Miley Cyrus不再發佈Tweeter消息了而懊惱不已…

你也許在「開心農場」養了條狗幫忙看守菜園子;也許忙著在「殺人遊戲」中去古巴解決一個幫派頭子…;也許你剛作完另一個心理測驗,發現自己最佳的終身伴侶是聖伯那犬

更可能...

你只是希望這個世界上有人知道(甚至有人在乎)你;
你吃了什麼?你在想什麼?…

可是有更多的人從來不知道,有一位在乎他們…

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

異想…

如果每一個玩網誌的基督徒,
都不忘記同時把福音放在心裡,

那該多好…



我是生命的糧(二)



經文分析:


6: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,還是死了。
這是肉身的死。嗎哪並不能使人免於死亡;但是耶穌這新的嗎哪卻能使人免於屬靈的死亡。

6: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,叫人喫了就不死。
這不得不讓人想到起初在伊甸園中神的吩咐:“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喫,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!(創2:17) "這是何等大的差別,神憐憫我們,當亞當犯罪後罪和死亡進入世界,人類與神隔絕而沒有盼望;但耶穌來到世上是生命的糧,而且叫人吃了就不死。


6: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;人若喫這糧,就必永遠活著。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,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。」
這裡指出耶穌自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,而且現在是聖子耶穌賜人生命的糧。耶穌所賜的是「我的肉」,說明了耶穌道成肉身 的身分。接著說:是「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」,這裡的「為」字可以從獻祭的角度來理解,耶穌是為了世人的罪而獻上自己為祭。


6:52 因此,猶太人彼此爭論說:「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喫呢?」
這裡的爭論已經不是只“議論"而已,而是劇烈的爭論,所使用的是非常強烈的動詞,甚至有暴力的傾向在裡邊。「這個人」等於說「這個傢伙」(見42節),和「怎能」一樣是輕視嘲蔑而且不信的語氣。


6:53 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。
耶穌再次使用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」這嚴肅的話做起頭,表示對當時聽眾的毫不讓步。祂也把51節中「我的肉」換作53節「人子的肉」再次宣告了祂的身分,祂並不是普通的人,而是從天而降的人子。不僅如此,耶穌把吃人肉這可厭的概念還加上喝人血,更是使群情譁然!在舊約聖經中厭禁人喝任何的血(利17:10-14),猶太人是不可能去干犯這律法的。可是耶穌卻斬釘截鐵的說不吃祂的肉、喝祂的血就沒有生命。

6:54 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
  • 在53節使用完否定語氣後,耶穌再一次用肯定語氣強調吃祂的肉、喝祂的血的重要。在這裡的「吃」有咀嚼的意思,就像食草動物的吃。

  • 這裡耶穌談到了永生和末日的復活;不過這裡耶穌的「肉和血」與聖餐中「餅與杯」的關係到底是如何?解經家們有不同的立場。歸納起來基本上有以下幾種觀點:

(一)認為約翰福音6章51-58節的「肉」和「血」明確的是指聖餐,因此具有聖禮的意義。甚至六章27到65節整段經文和1到14節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的神蹟都和聖餐有關。
(二)認為約翰福音6章51-58節的「肉」和「血」以及前面「生命的糧」都是象徵式
和隱喻式的用法;和聖餐沒有直接關係。

  1. 如果如(一)的觀點,「肉和血」就是聖餐中的「餅與杯」,那麼耶穌說「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」的意思也就是說領受聖餐中的「餅與杯」就有永生?!這顯然不符合真理,因為我們知道唯有信耶穌基督才有永生,任何的禮儀和外在的表徵都不能使人得救;領受聖餐當然也不能使人有永生!所以把這裡所說耶穌「肉和血」與聖餐中「餅與杯」直接劃上等號,會有真理上的偏差。
  2. 但若是說如(二)認為「肉」和「血」以及前面「生命的糧」都和聖餐沒有直接關係,好像又有點說不過去。因為當我們讀這一段經文的時候,不由自主地會聯想到聖餐中的「餅與杯」。所以可能以下的第三種觀點才是最中肯的:
(三)認為約翰福音6章51-58節的「肉」和「血」所指的是與主耶穌屬靈的聯合,就喻意而言基督就是「餅與杯」,從屬靈方面來說,祂就在「餅與杯」裡面。當我們領受聖餐的時候就有份於主的苦難,並紀念祂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恩。(在新約對觀福音與哥林多前書之聖餐觀中,共同處有三點:即基督的受苦、與基督的團契、以守聖餐持續為基督作見證。此外,對觀福音以「上帝國的筵席」來表達聖餐之末世性意義,而保羅則是以「等候主的再臨」來表達。馬太及馬可福音強調聖餐乃是為不配的罪人所設立,保羅則是以信徒為聖餐設立之對象。馬太福音特別指出聖餐中赦罪的意義,而保羅則是強調蔑視聖餐,就是蔑視主的救恩。除此之外,保羅還特別強調聖餐中信徒合一團契的意義。)


綜合以上簡單的說,約翰福音中這一段經文雖然沒有直接提到聖餐,卻讓我們看見聖餐的真實意義。

在6:47「…信的人有永生。」6:54「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。」所以吃耶穌的肉、喝耶穌的血表示相信耶穌。

6:55 我的肉真是可喫的,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
「真是可喫的,真是可喝的」指的是真食物、真飲料。也代表耶穌是真正滿足的來源;認識祂、相信祂讓人的心得到滿足。


6:56 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,我也常在他裏面。
前面54節說吃耶穌的肉、喝耶穌的血表示相信耶穌,現在56節又說「喫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,我也常在他裏面。」所以相信耶穌的人常在祂裡面,祂也常在信祂的人裡面。這裡的「常在」是「住」的意思,這個字在約翰福音裡共出現了40次,是約翰所強調的一種關係,表達基督與信徒之間持續而奧秘的交通,而且是靠著來往在信徒心中的聖靈而產生(參約14:15-20)

6:57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,我又因父活著;照樣,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。
「永活的父」不僅是生命之源,也是差派聖子耶穌來到世間賜下生命之糧的那一位。耶穌能活著是因「永活的父」的緣故,也是因耶穌與天父保持著親密的關係。父是基督生命的泉源,基督照樣是我們生命的泉源。同樣的道理,「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」吃耶穌的肉表示相信祂、常在祂裡面,耶穌也常在信祂的人裡面。約14:19「因為我活著,你們也要活著」代表相同的觀念,因為生命在基督裡面,耶穌基督是我們盼望的源由。


6:58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。喫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,不像你們的祖宗喫過嗎哪還是死了。」
耶穌再次重複6:49的話來總結這整段的信息:耶穌自己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的糧!
雖然摩西時代也有糧食從天上降下,猶太人的祖先們吃了嗎哪還是死了;但是吃了耶穌這生命之糧的卻永遠活著。當然我們知道耶穌所指的不是長生不老,而是將會有永生並在末日要復活。摩西時代的嗎哪 和道成肉身成為生命之糧的耶穌;「還是死了」與「永遠活著」的對比,是何等的強而有力!只可惜當時的猶太人甚至門徒都並不能明白也不接受這寶貴的真理,如約6:66「從此,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,不再和祂同行。」

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

我是生命的糧(一)



前言:

在約翰福音的記載中主耶穌有七次【我是】的宣告:

1.“我是生命的糧”(6:35);
2.“我是世界的光”(8:12);
3.“我是羊的門”(10:7);
4.“我是好牧人”(10:11);
5.“我是復活和生命”(或“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")(11:25);
6.“我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”(14:6);
7.“我是真葡萄樹”(15:1)。

其中“我是生命的糧”是第一次。我們知道在舊約中耶和華神用【我是】來表明自我的身分和主動的啟示(見出3:6),中文和合本翻譯為:「我是自有永有的。」當耶穌以【我是】這神的名號來宣告祂自己時,在當時所帶來的震撼和騷動可想而知。

故事的背景是發生在迦百農,當耶穌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並餵飽五千人後的第二天,眾人又來尋找耶穌。可是耶穌指出他們的目的不純正:「…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你們找我,並不是因見了神蹟,乃是因喫餅得飽。(約6:26)」接著耶穌就說出了震撼性的真理:「我就是生命的糧。(約6:35)」約翰福音第六章35到48節耶穌宣告這重要的真理,並在48節重複「我就是生命的糧。」但是顯然當時的猶太人並不明白耶穌的用意,於是耶穌在49到58節進一步解釋了這項宣告。這兩大段經文都使用了「首尾呼應」的文體(Inclusio),如:35節和48節重複的宣告「我就是生命的糧。」;49節和58節重複指出「你們的祖宗喫過嗎哪還是死了。」本文將著重在討論約翰福音35到58節的經文內容和它所帶出來的屬靈真理。


經文分析:

6:35 耶穌說:「我就是生命的糧。到我這裏來的,必定不餓;信我的,永遠不渴。
耶穌在前面33-34節裡,因著眾人把摩西和嗎哪搬出來,而宣告嗎哪不是摩西賜給以色列人的祖先,而是天父將天上的真糧賜下。接著眾人要求耶穌「常將這糧賜給我們!(約6:34)」,這時耶穌作出了劃時代的宣告「我就是生命的糧。」表示這糧本身就有生命,乃是活糧。「到我這裡來的」在約翰福音中時常出現,意義和「信我的」一樣,指「持續信靠」的意思。44節眾人要求耶穌「常」將這糧賜下,意思是需要一次又一次地賜下這糧;但耶穌是「活的糧」,祂的應許卻是「必定不餓;永遠不渴1」原文用強調性的語氣,表示絕對可靠的保證和承諾。飢餓和乾渴可以用來比喻人對於神的渴慕,來到耶穌面前、相信祂的人饑渴慕義的心就會得到滿足。

6:36 只是我對你們說過,你們已經看見我,還是不信。
意思是「你們誠然已經看見我,然而卻還是不信。」因為眾人看見的只是耶穌那裡有餅與能力,卻沒有看見那背後更深的涵義。他們因著看見神蹟而被挑起了好奇心,卻沒有引發他們對耶穌的信心。

6:37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;到我這裏來的,我總不丟棄他。
這裡「凡…的人」是集合用法的中性單數,父所賜給子的表示那些跟從或信靠耶穌的所有人。這裡的信是個人自己的選擇,他們「必到我這裏來」。接下來第二部分從集合名詞轉向個人,「丟棄」是趕出或扔出去的意思,凡到耶穌這裡來的每一個人,耶穌就負責把他留在裡面、保護他。

6:38 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,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,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。
6:39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:他所賜給我的,叫我一個也不失落,在末日卻叫他復活。
6:40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,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」

這3節經文補充說明了37節,引入了耶穌為何會完全保守父所賜給他的人的原因。38節可以翻譯成「不是為了要持續地行我自己的意思,反倒是為了要持續地行那差我來者的意思」。耶穌使命的成功確據,是因為子對父完全的忠於和順服。39節可以翻譯成「叫我不失落其中的任何一個」。40節耶穌應許凡是父神賜給祂的人—也就是「見子而信」的人,都會在今世得到永生(可以翻譯成「繼續有永生」),並且在末日要復活。這裡的「見」是指特別敏銳且具有領悟力的「看」,這個「見」不是「肉眼的見」而是「心眼的見」。

6:41 猶太人因為耶穌說「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」,就私下議論他,
作者約翰不再用「許多人」、「眾人」、「他們」來稱呼當時的群眾,反而用「猶太人」;「猶太人」在約翰福音中常指那些反對耶穌的人。這裡的「議論」是埋怨的意思,讓人馬上聯想到以色列人的祖先在曠野中,不論在嗎哪降下之前還是之後,他們都不斷地在抱怨。

6:42 說:「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麼?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麼?他如今怎麼說『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』呢?」
「這」就等於說「這傢伙」,有蔑視的意思。猶太人以為他們對耶穌的父母非常熟悉,所以知道耶穌的來歷,可是卻沒能認識耶穌道成肉身真正的身分。因此對於耶穌所說「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」無法接受。

6:43 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要大家議論。
這裡耶穌用現在式主動命令語氣,禁止眾人再議論紛紛。

6:44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,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;到我這裏來的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
可以直譯為「沒有一個人能到我這裡來,除非差我的父吸引他」。這裡的「吸引」有許多的涵義,解經家的看法也不同。(見45節解釋)

6:45 在先知書上寫著說:『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。』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,就到我這裏來。
耶穌在45節繼續說明了44節的「吸引」是什麼意思:「都要蒙神的教訓」「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」表示舊約的教訓是一個邀請,那些接受神的光照並且回應的人,就會到耶穌這裡來。這裡也表明了神帶領人的三個步驟:1.神藉著祂的話語教訓人;2.神的話使人明白祂的旨意;3.凡明白神旨意的人就會被吸引到基督面前來。
耶利米書31:3「…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。」D.A.Carson在約翰福音注釋裡把這種「吸引」形容成;「當祂迫使人相信時,並不是藉著兇猛無理的強制,而是像一個愛人一樣進行驚人的追求。」

6:46 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;惟獨從神來的,他看見過父。
耶穌繼續澄清一件事,並不是回應父神的光照和邀請而到耶穌的面前來,就表示他們直接見過父神。所有的“人類"只有耶穌「看見過父。」因為「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(約1:18)」。

6:47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信的人有永生。
耶穌再以一個強而有力的鄭重申明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」,等於是說「阿們,阿們我告訴你們」。我們知道「阿們」表示肯定、堅定不移;常用來加在禱告的結尾。耶穌用兩次重複的「阿們」表達了祂語氣的強烈。這裡的「信」就是「在基督裡看見神的方法」。

6:48 我就是生命的糧。
綜合以上36到47節的講論,耶穌再次重複35節的宣告:「我就是生命的糧。」作者約翰使用了「首尾呼應」的文體(Inclusio)來強調耶穌的教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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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

Under Construction…


很喜歡一句英文:
Under Construction…

換成中文,可以加上好多說明:

"施工當中,諸多不便,請多包涵… "

值得安慰的是:世界上每一個人,永遠都是處於“施工中"的狀態,你我都一樣。可惜的是,我們不能身上掛個“施工中"的牌子,警告別人“工地危險,請勿靠近…"

最有趣的是,我們毎一個“施工中"的生命,卻都也同時在建造(或拆毀?!)別人的生命,幫別人“施工"…

只是,當我的眼睛造好了,我就發覺到別人的手還不太靈光;
他的手靈巧異常,卻覺得我的耳朵太背了…

怎麼辦呢?我的眼睛剛剛完工,就好想幫別人,告訴他眼睛怎麼弄…
可是偏偏人家正忙著對付鼻子呢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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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想:

真希望神能給我一副眼鏡,看清楚每個人正在施工的部份;
別幫錯忙,也別開錯刀、用錯藥!

也許…

人家已經有主治大夫了 — 聽說那名醫叫耶穌



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

質疑人或質疑神??


經文:民數記16-17章

引言:

從伊甸園開始人就有叛逆的傾向,創世記第三章記載了人類墮落的過程:最主要的關鍵就是對神話語權柄的質疑,以為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“不一定死…(創3:4)", 而使得整個世界落入了罪的轄制。
當以色列人蒙神拯救出埃及,然後在進入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之前,對神的質疑和背叛進入高潮,也使得他們在曠野繞行約四十年之久,同輩二十歲以外的除迦勒和約書亞都“屍首必倒在這曠野…,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…(民14:29-30)"。
今天我們要來看的經文是民數記16-17章—可拉黨叛變的事件,盼望神藉著這段經文向我們說話。

大綱:


此次事件如此嚴重的原因,是因為叛逆的是以色列民中的核心份子,也就是利未人和二百五十位首領。他們直接挑戰以色列結構的核心,敗壞神為百姓建立起來的聖潔秩序,使得神的忿怒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臨到。[1]

一、叛逆的原因和面對:(民16:1~30)


1. 叛逆的原因和手段(民16 v.1~3,13~14,19上)

a. 可拉黨叛逆的原因可以歸納為:
權力 ─ 可拉黨自認為聖潔,不以辦理帳幕的事為滿足,不甘作祭司的助手,還想要祭司的職任。(民16:3,7-11)
嫉妒 ─ 大坍、亞比蘭認為他們是流便支派,是雅各的長子,應為眾支派的首領,因此不服摩西、亞倫的領導。

b. 可拉黨所使用的手段包括:
質疑 ─ 挑戰摩西和亞倫的權炳,認為他們“…擅自專權…自高。(民16:3)"
毀謗 ─ 說他們“要在曠野殺我們…沒有將我們領到流奶與蜜之地…(民16:13-14)"
結黨 ─ 聯合起來背叛攻擊神所揀選的領導者,並且帶動會眾一同參與。


2. 摩西怎樣面對

a. 俯伏在地。(民16:4)
b. 交託耶和華,等候神來顯明祂的揀選。(民16:5)


二、叛逆的結果和處理(民16:31~40)

1. 可拉黨受刑:活活的墜落陰間。(民16:31~35)
2. 記號和紀念:對香爐的處理。(民16:36~40)


三、叛逆的繼續(民16:41~50)

1. 民眾繼續發怨言:“你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了。(民16:41) "
2. 神的介入和審判:耶和華的榮光顯現,並有忿怒出來,瘟疫在百姓中發作。(民16:42~45)
3. 領袖的牧者心腸:亞倫燒香為百姓贖罪,使得瘟疫止住。(民16:46~50)


四、神親自印證權柄(民17)

1、神藉著杖發芽來印證對亞倫的揀選。(民17:5)[2]
2、止息百姓的怨言(民17:5,10)。

結語:

一、權柄來自神:“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。(羅13:1) "質疑屬靈領袖的權柄就是質疑神的權柄。[3]
二、神會印證並維護從祂而來的權柄,挑戰神的權柄將會受到從神而來的審判和刑罰。
三、身為屬靈領袖面對挑戰時,應該把一切帶到神的面前聽憑主怒(羅12:19)。
四、順服權柄是每一位神兒女應當操練的功課。


[1] 天道聖經註釋【民數記】‧曾祥新著‧P.386‧天道書樓出版。
[2] 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【民數記】‧溫漢著‧P.156‧校園出版社。
[3] 曠野的路(三)‧康來昌牧師‧永和禮拜堂主日講台信息。